《我捡回一个浑身血淋淋的男人》小说介绍
人气佳作《我捡回一个浑身血淋淋的男人》,近来受到了非常多的读者们支持,主要人物分别是赵四水张大牛,是由大神作者佚名精心编写完成的,小说无广告版本内容简述:从前我喜欢秀才,巴不得他天天来买豆腐。现在赵四水天天住在我们家,我又希望他不要总是出现在我面前。原因……
《我捡回一个浑身血淋淋的男人》小说试读
我是西巷上,一户卖豆腐人家的女儿。
平生做过最大的梦,不过是那些状元郎、探花郎,从街上打马而过时,能和我打个对眼。
我娘总盘算着,将我嫁给隔壁张屠户家的儿子。
张屠户家有钱,他儿子生得膀大腰圆,是干活的一把好手。我若是嫁过去,一来不怕吃不上肉,二
来做个正经老板娘,总比做个豆腐西施要好得多。
可我不喜欢嫁给张屠户的儿子,因为我是个胆小的,不管它是猪血还是鸡血,总之瞧见血就害
怕。
大街东头,有个秀才,不管风吹下雨,每日都要穿过长长的街,来到我家买豆腐。
我觉得他可能是对我有点意思。
每次这样跟娘说,我娘都要啐上一口。
什么对你有意思,老娘看他就是个穷酸样,买不起旁的,只好日日都吃豆腐。」
[那咱家做豆腐卖,不也是天天吃豆腐,难道咱家也穷酸?」
娘朝我头上狠狠敲了一下。
[肉好吃?还是豆腐好吃?」
「自然是豆腐。]
娘又在我**上使劲掐了一把。
[你傻呀你!]
即便如此,我还是很期待秀才来买豆腐。
豆腐两文钱一块,我只收他一文,还送半碗豆浆,剩下一文,我请他教我写字。
秀才教的第一个字,是【我】。
我被这个字吓昏了头。
可是秀才说,【我】字都学不会,还怎么学做人呢?
行吧。
他说得有道理。
就这样,我当天点着油灯写到三更,才勉勉强强写出能拿出手的[我]。
秀才教我的第二个字,是【人】。
我高兴坏了,[人]字一撇一捺,竟然这样简单。
秀才又说了,做[人」简单,难的是做我]。
好吧。
他是秀才,他说什么都对。
秀才日日都来,只在初一十五不来,我问他初一十五干吗去了,他不说。
总之,秀才要是考上状元、探花就好了,以后他打马而过,就不会只是跟我打个对眼这么简单。
我家甚至能打个招牌——状元豆腐店。
也说不清是哪一日,反正不是初一十五,秀才没有来。我等了他很久,守在铺子里,一直等到宵禁。
娘说,他许是记错了日子。
第二天,秀才还是没有来。
一个人再怎么记错日子,也不可能记错两天。
第三天,我用芭蕉叶包上三块豆腐连半碗豆浆,穿过长长的街,到东头去,找到秀才家,秀才家
空荡荡的,什么也没有。
隔壁的说他已经死了。
我愣了愣。
怎么会死了?
隔壁说,他是为了春风楼的如意姑娘,跟人家公子哥打架,被打死了。
春风楼的如意姑娘是花魁,只在初一十五挂牌接客。
我听了眼泪直往心里流。
原来老娘说得对,秀才日日都来买豆腐,真不是对我有意思,他就是穷酸。
不仅穷酸,他还是个傻子!
秀才瘦得像根麻秆,可不是被人一打就打死了吗?
我把眼泪狠狠一抹,又跑到春风楼去,伙计瞧了我直道稀奇,说道:「你一个不晓得哪里来的野丫
头,竟然也学公子哥,点名要见花魁,如意姑娘正在里头接客,愿不愿意见你还另说,你且等着
吧。」
我从天明等到天黑,脚都站麻了,才等到如意姑娘。
她长得真好看呐,穿一身藕粉色衣裳,鬓边扎朵素白绢花,酥胸半掩,动起来的时候,一股兰香
直往人鼻子里钻。
我低头看看自己身上的粗布衫。
如意长成这样,难怪秀才喜欢。
想起秀才,我又觉得难过。
吸一吸鼻子,我把手里的东西递过去,说道:「我是为秀才来的。秀才生前,喜欢吃我家的豆腐,
但他更喜欢你。这些东西本来是要送给秀才的,秀才死了没人要,连带半碗豆浆,一起送给你
吧。」
「你且替他尝一尝,你要是喜欢,秀才泉下有知,想必也会很高兴。]
如意那双玉手染着胭脂色蔻丹,腕上坠着翡翠绿镯子,骤然被塞上一捧豆腐,脸上的表情五味杂
陈。
她张了张嘴。
我心里难过,赶在她说话前,跑了。
小说《我捡回一个浑身血淋淋的男人》第一章试读结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