朝朝暮她 已完结

朝朝暮她

分类:豪门总裁 作者:沈京烛 主角:陆今朝柏宴生

朝朝暮她小说的书名是什么

《朝朝暮她》小说介绍

小说《朝朝暮她》,经典来袭!陆今朝柏宴生是书里的主要人物,也是作者沈京烛精心所出品的,阅读无广告版本更加精彩,简介如下:「我就是现在让她脱光了趴在地上,她都不敢吭一句。」又是一阵哄笑声。我本握在门把的手,收了回……

《朝朝暮她》小说试读

离开

跟了柏宴生七年。

他说腻了我人淡如菊的样子,转身在人气女歌手的演唱会上和人求了婚。

我砸了他的家,收下请帖,送出祝福。

连夜扛着火车离了京城。

朋友都说我这次看起来像是玩真的。

柏宴生吐出一口烟圈:「不出三天,她又会哭着回来求我。」

可三个月过去,我仍音讯全无。

柏宴生摔了酒瓶打来电话:「陆今朝,你要闹到什么时候?」

电话那段却传来男人的低喘声。

「有氧运动呢,隔一个小时再打过来吧。」

——

跟柏宴生在一起的第七年。

他嫌弃我在床上的死鱼脸,转头勾搭上了人气歌后许安然。

一众富二代的酒局上。

我正好听到他跟朋友聊天。

「陆今朝啊,我早就想甩了。」

柏宴生点了支烟,叹了口气:「奈何小姑娘十八岁就跟了我,我要是提分手不就成渣男了吗?」

旁边人跟着笑:「想不到咱们柏大公子还是个情圣啊。」

「但小姑娘十七岁清清白白的身子给了你,还真不好甩手。」

「不过倒也不亏。」

「陆今朝萝莉脸,后妈身材,不就是时下流行的纯欲风。」

柏宴生神色淡淡:「再好的身材看七年不腻?」

「我现在摸她的身体就跟摸我自己的手没区别。」

在场人又是一阵哄笑。

「柏公子看腻了,哪天也能让咱们兄弟饱了眼球?」

「看呗。」

柏宴生摇晃着酒杯,姿态肆意的喝了口酒。

「我就是现在让她脱光了趴在地上,她都不敢吭一句。」

又是一阵哄笑声。

我本握在门把的手,收了回去。

那天我在酒吧前的台阶坐了一晚。

柏宴生半个小时传来短信:「人死哪去了?」

我删删减减,发了句:「柏宴生,我们分了吧。」

柏宴生半个字都多没问。

回了个:「好。」

隔了一周,人气歌后许安然的演唱会上。

柏宴生跪下求婚的照片就传遍了圈子。

铺满舞台的粉色玫瑰,鸽子蛋大的钻戒。

他像来是豪门贵公子的架势,喜欢谁从不吝与砸钱。

许安然本就是柏宴生一手砸资源捧起来的,演唱会上,她满脸惊喜的捂着嘴。

激动的眼泪止不住的流下。

当时我就在演唱会后台。

演唱会几个伴舞是我的朋友,结束后纷纷过来询问我:

「今朝,这是怎么了?」

柏宴生懒懒的靠在墙壁上,摩擦了一下许安然的手。

才抬头看向我:

「没什么意思,让你来就是告诉你一声,我要结婚了。」

我点头:「嗯,知道。」

柏宴生戏谑挑眉:「陆今朝,你有什么想说的吗?」

我低下头,将神色掩盖了下去:「没什么想说的,祝你新婚快乐,早生贵子。」

柏宴生亲了亲许安然的手心:「我也不想你怨恨。」

「但我真喜欢安然,她不像你,热情浓烈,还会在床上讨我欢心。」

柏宴生可惜的叹了一口气:

「其实你要是不和我提分手,说不定我也不会那么快结婚。」

我笑了笑,拿起包包站起身来。

「未婚妻还在这呢,说这些话不太合适吧。」

柏宴生歪头一笑,顿了顿才道:「也是,你终归比不上安然。」

心脏传来一阵疼痛,我紧紧攥住手心,指甲深深嵌入皮肉中。

镇定了几秒后,我才迈开脚步。

「不早了,我还有点事就先回去了。」

许安然脸上浓妆未卸,插嘴:「跟我们一起走啊?」

「不用了,我离这近走路十分钟就到了。」

柏宴生看出我的小动作,了然一笑:「城中村的破房子,是够近的。」

我没理,快步走出房间。关上门的时候,正巧对上柏宴生那双玩世不恭的眼睛。

一如既往冷冷地,充满了讥讽,玩味,和探究。

我知道他在想着什么。

无谓就是想着我会怎么哭喊求着回到他身边。

但是七年时间,无数次低头,我真的。

感到深深的疲倦。

我没回自己的房子,而是中途叫司机调转方向。

去了柏宴生的别墅。

砸门,划墙,摔东西,一气呵成。

眼前一片狼藉。

只有一张我和他的合照,孤零零的摆在桌前。

那是我初次遇见柏宴生时拍的。

彼年我刚被电影学院录取,青涩单纯。不施粉黛的脸上昭显的都是青春的气息。

像是开在露水上的一朵白花。

花开败了,再不走,便会传来腐烂的气息。

我将相框打碎,扔进垃圾桶。

手机这时突然响了。

有个在电影学院的师妹,在横店拍戏。

剧组有个角色缺人,她问我有没有兴趣。

我飞快点头。

「好,我明天就来。」

师妹刚下了剧组,风风火火将我拉倒一个装修豪华的餐厅。

途中又来了几个朋友,都是一个圈子的人。

一大帮子人喝到凌晨。

我刚想走,门却裹挟着一股松木香打开。

众人犹如见了鬼,满脸惊诧:「傅怀安,你怎么也来了?」

「大佬你不是前两小时还在英国吗?几个小时搞闪现啊?」

「临时有点事,坐私人飞机回来的。」

傅怀安脱了西装外套,在一众瞩目礼的目光下落座。,

师妹回过神:「今朝,这不是你青梅竹马吗?」

我后知后觉抬眼一看。

男人高大挺拔,俊脸线条锋利。骨节分明的手指正把玩着一只金色浮雕的打火机。散发出令人敬畏的气场。

我看了一瞬便收回视线,压低声音示意师妹:「话别乱说,都过去那么多年了。人家可能早就不记得我了。」

师妹以为我是害羞,举着酒杯大声喊道:「陆今朝,你小时候在内地的邻居。」

「记得,用火烧了我裤子的那个。」

我脸瞬间滚烫,我小时候一向顽劣,爬树欺负小男孩的事确实干了不少。

但也没人告诉我曾经圆滚滚的小胖子会长成这样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