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重生80:从深山打猎开始发家》小说介绍
向前进向美云是一位普通人,却因为意外事件而被卷入了神秘的冒险之旅。在催催的小说《重生80:从深山打猎开始发家》中,向前进向美云将面临各种挑战和困难,同时也结识了伙伴和敌人。通过勇敢和聪明才智,向前进向美云逐渐揭开了一个个谜团,并发现了自己内心的力量。母老虎似乎听懂了向前进的话,慢慢悠悠的走到那条鹿腿前,嗅了嗅。就趴在那里开始吃,向前进也趁着这个机会,迅速的拉着还剩三条……将让读者沉浸在充满惊喜和奇遇的世界中。
《重生80:从深山打猎开始发家》小说试读
第11章
狍子肉不好吃,肉硬发柴,想要好吃得下重料。
一个村里总有一两家还算富裕的。
那一点肉票满足不了口腹之欲,来点狍子肉打打牙祭也还算不错。
“怎么卖啊。”人群里有人问。
向前进刚要说一堆肉两块钱,这已经是良心价了。
他和广志叔进山打猎,又从那么远的地方背到这里。
最重要的是,新鲜!
这个狍子体型不大,割下来的肉应该比成年的狍子好吃。
猪肉现在两块多一斤,废了那么大力气才弄来的狍子,他才卖两块,已经是亏血本了。
而且那一堆肉,怎么也得有一斤多。
简直就是来集市上做大善事。
还以为这个价格没人买,结果纷纷掏出钱抢着要。
看得出来,这些争抢买肉的人,都已经馋肉馋急眼了。
许广志给向前进一个眼神,让他一边收钱一边卖肉。
眨眼的功夫,切割下来的肉就卖光了,向前进手里攥着厚厚一沓子毛票。
心想这些要都是大团结多好啊,他就发了。
可惜,全都是几毛几分旧票子。
人分好坏,但钱无贵贱,只要是钱向前进就都喜欢。
粗略估算这只狍子也就二三十斤的样,许广志贴骨剔肉,一点都不肯浪费。
宰杀也是一门手艺,许广志挥舞着手里的刀,眨眼的功夫皮肉与骨就分离开来。
骨头上的边角还剩点肉星,不知道哪个人大喊了一声:“骨头架子我要了!”
还没等向前进回应,又有人喊:“狍子皮我要了!”
肉卖什么价向前进能估摸出来,但是骨头架子和皮子卖什么价,他就二五眼了。
价格给的太低白忙活,要的太高没人愿意买。
究竟该卖多少钱,得看广志叔了。
“皮子不太好,你要的话给五块钱吧,骨头上面没什么肉,八块钱全给你。”
一听这个价格,向前进倒吸一口凉气,这年头工人的工资才几十块。
这价格是不是有点高了。
果然,刚才喊着要的那两个人在听到这个价格之后,就有些犹豫了。
向前进刚想说你不要,别人有没有要的,就注意到广志叔一脸的淡定从容。
似乎一点都不发愁这东西没人买。
果然,才消停没一会,就有人掏出钱来。
“他们不要,就都给我吧,十三块钱你点点。”
向前进刚把钱接过来,就听见二八自行车特有的铃铛声。
这么一只狍子,不到半个小时就已经瓜分干净。
一只犹豫着要不要买的,最后看没出手的机会了,懊恼的离开。
就剩下那个连骨头带皮都包圆的还站在跟前。
人一散开视野就跟着开阔了,向前进这才注意到来的是戴大盖帽的。
看着他们朝自己走过来,向前进心里多少有点紧张了。
该不会是来收缴的吧,城管就爱干这事。
许广志手脚麻利的把骨头砍砍剁剁,整张剥下来的皮子也叠整齐。
趁着城管过来之前,把东西递给顾客。
顾客也不想白花钱,回头瞅了一眼什么话也没说,就抱着东西快步离开离开。
向前进把揣进口袋的钱藏起来,虽然这样做有点掩耳盗铃。
但是能耍滑头混过去,不就省了麻烦。
“没了?”城管队长刘军问。
“没了,这回抓的个头不大,一人一斤多点很快就卖光了。”许广志说。
到这个时候,向前进才发应过来,原来这大盖帽也是想买点狍子肉啊。
“下次,下次进山争取找一只个头大的,你要多少提前留着。”
刘军想了想说:“有两三斤就行,你们什么时候还进山啊?”
听刘军说话的语气,不难看出来他还挺着急的。
但是现在确实没有富裕的狍子肉了,巧妇也难无米之炊。
不过向前进已经是个人精了,刘军的身份的城管队长。
在这一片都能说得上话,和他打好关系以后做什么都方便了。
“刘队长,下次一定给你留,这次实在是不好意思。”
刘军也不是不讲理的人,这玩意本来就是碰运气,该着他今天走背字。
“行,那说好了,下次再猎着了,一定给我留着啊。”
刘军推着二八大杠自行车走开,向前进也把卖肉赚来的钱拿出来交给许广志。
“广志叔,你点点。”
许广志也没含糊,废了那么大的力气不就是图这点钱啊。
这要是少个五毛一块的,亏得肉疼啊。
一毛两毛的数着,许广志满意的点点头,从里面抽出两三张给了向前进。
“来,你跟我忙活了一个晚上,哪能真不给你钱。”
许广志把五块钱塞到向前进的手里。
“叔,你这是......”向前进惊呼。
五块钱已经不少了,能买不少东西,省着点能用十来天。
“前进啊,我还得给儿子去买点药,就不跟你一块回去了。”
向前进明白,还关心的问许广志用不用他跟着一起。
在得到否定的答案后,向前进孤身一人回家。
走了一个钟头,眼看着快到家了,摸着口袋里的五块钱,向前进有了想法。
转头去了公社,姐姐一直都是勤俭持家的好女人,一向不敢往自己身上多花钱。
有的时候他就很羡慕姐夫,能够娶到姐姐做媳妇儿。
上一次买布做衣服,那都是两年前了。
别看八几年的生活过去四五十年,但是向前进自始至终都记得,在姐姐姐夫家里吃住的这段时间。
要是没有他们两个,他的生存都成了问题,今天跟着许广志赚了五块钱。
他必须要给姐姐买点东西,不然良心难安。
今天公社人不多,向前进看着五花八门的商品,很大一部分对他都没有什么太强的吸引力。
唯独摆在柜台里面的一卷卷各式各样的花布,他说要买块布回去,让姐姐做件新衣裳穿。
可是这做衣服的布选哪样的好呢?
绸缎面的肯定买不起,价格太贵,普通一点的就是纯棉或者说是新型面料涤纶。
这做衣服嘛,向前进还从来没有花费太多的心思。
向来都是妈妈想着这事儿。
况且他现在都已经不长个儿头了,只要的衣服没坏。
不会一夜之间突然变成一个胖子,就能一直穿下去。
“你好,能不能把你身后,红底白碎花的布拿过来看一眼。”向前进问。
柜台里的工作人员笑着点头,把那一卷红底碎花的布拿到向前进的面前。